来源:西海都市报
住院医疗费按90%予以报销、实施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2548公里……1月4日,来自省乡村振兴局的消息,去年以来,青海省在乡村振兴领域中的不少民生事实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提升了全省农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去年,青海省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平台作用,加强户籍适龄人口招生动态监测,辍学学生保持动态“清零”。大力推进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提升工程、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等项目,有效缓解了农牧区教育资源供给不足问题,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7%以上。
调整优化医保政策。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和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住院医疗费按90%予以报销,稳定脱贫人口按80%予以报销。对2022年以来低收入人群住院报销比例未达到标准的,及时予以补报。
住房安全更有保障。建立健全农牧区住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农牧区群众住房现状调查评估,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管理要求。下达省级补助资金6亿元,实施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对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奖补政策、补助标准等实行村级公示,引导农牧民自主自愿参与实施。玛多、门源地震发生后,及时统筹资源要素,聚力恢复农牧民灾损房屋,优先保证71户脱贫群众温暖过冬,全省脱贫群众安全住房保障率达到100%。
基础设施持续完善。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投资3.46亿元实施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249项,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分别提升至80%和94%,行政村基本实现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投资21.74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2548公里,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实现通硬化路和客车。三江源地区持续实施清洁能源供暖工程,累计推广电锅炉67万千瓦,惠及27万农牧民;开工建设玛多、同仁330千伏变电工程,实施318项10千伏及以下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农牧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7%。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持续完善、保障能力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