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王峰报道 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2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透过数据可以发现,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质量建设年”要求,法律监督质量、效果全面提升。
数据显示,今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办案质量持续向好,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2.2万人,提起公诉68.1万人,起诉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5万人,同比下降2.9%。
此外,民事检察监督数量上升,行政检察监督效果不断强化,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走深走实。
对民营企业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一直以来,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平等保护,检察机关在这方面有什么重点举措?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疫情多点散发,经济承压,更需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全面推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推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打造更优营商环境。2020年3月开始,最高检在部分地方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2022年4月2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数据表明,2020年之前单位犯罪案件数量整体呈递增趋势,2021年单位犯罪起诉数明显下降,这一变化表明,2021年3月以来检察机关扩大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探索合规不起诉制度,成效初显。
截至2022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理合规案件2382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1584件,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合规案件中,坚持与第三方机制相互融通,对整改合规的606家企业、115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对民营企业保护力度不断加大。2017至2021年,检察机关办理的单位犯罪案件共涉及单位3.9万个,其中,涉及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3.2万个,占比81.8%。对单位犯罪案件涉及的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共决定不起诉1.6万人、不起诉单位7527个。
单位犯罪不起诉的适用,为推进企业合规建设、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提供了前提和路径。
(三)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作用,对民营企业的保护举措更加多元。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726件;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426件。
行政检察发挥“一手托两家”的独特监督优势,发布了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助推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共起诉知识产权犯罪5830人;受理知识产权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65件。
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支持配合人社部门开展超时加班集中排查整治,稳妥探索开展劳动者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推动形成劳动者权益保障监督合力,不断增强市场活力。
养老诈骗犯罪手段层出不穷
今年4月,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这类犯罪案件有什么特点?
案管办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积极部署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用检察履职守护养老“钱袋子”。案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个突出特点,犯罪场景网络化。大数据时代,各类犯罪逐步与互联网高度融合,由线下向线上发展,养老诈骗类犯罪也不例外,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移动支付等方式诈骗老年人的财产。
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养老诈骗犯罪767件1863人,其中以养老产业为名实施犯罪的827人,其他涉养老诈骗1036人。
第二个突出特点,犯罪手段多样化。近年来,养老诈骗犯罪手段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
犯罪手段呈现三个特征,一是诈骗名目上的迷惑性,通常以投资“养老项目”、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骗取老年人财物,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掩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还以向老年人介绍当前养老现状、国家的扶持政策等,不断对老年人进行诱导。
二是物质上的诱惑性,在诈骗过程中,犯罪分子往往用送鸡蛋、杯子等“小恩小惠”让很多老年人放下戒心,先尝甜头后入陷阱,落入了骗子们“放长线钓大鱼”的圈套,以支付高利息、办卡享受补贴额度、入住养老公寓享受优惠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达到非法集资等犯罪目的。
三是诈骗对象的精准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黑色产业助推养老诈骗犯罪的问题日渐凸显,犯罪嫌疑人往往根据搜集到的个人信息,通过不定期打电话、上门拜访等方式精准选择老年人,利用信息优势进行误导。
1至6月,起诉的养老诈骗犯罪中,提供“养老服务”为名的有475人,投资“养老项目”的336人,销售“养老产品”的210人,宣称“以房养老”和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的140人。
第三个突出特点,受害对象涉众化。从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罪名来看,养老诈骗类型主要集中在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三类犯罪,三类犯罪占全部养老诈骗罪名的94.4%。而此类犯罪往往受害群体众多,具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明显特征。
养老领域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往往针对的是不特定的老年群体。随老年人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加上老年人收入稳定,支出项目相对较少,可支配收入相对较多,跟风投资的情况普遍存在。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近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寻衅滋事等社会治安案件引发社会关注,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治安、扫黑除恶常态化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案管办负责人介绍,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常态化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当前有的地方涉黑恶犯罪还时有发生;有的地方黑恶势力隐藏蛰伏,逃避打击;有的行业领域整治还未到位,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还未完全铲除。
(一)加大督导、指导工作力度,依法严惩黑恶犯罪。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恶犯罪1113件5738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130人,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721件,占案件受理数的42.5%,同比增加8.9个百分点。
最高检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黑恶案件督办指导,将黑龙江省刘文革等人涉黑案等15件具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列为督办案件,推动办好“钉子案”“骨头案”。同时跟踪指导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整治涉黑恶犯罪,推进行业治理。去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加强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配合制约,结合新旧四大行业整治,追捕“漏网之鱼”、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涉网络黑恶犯罪等,集中查处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大要案。
2021年至2022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四大行业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案件971件2153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1076件,整改954件,整改率88.7%。
(三)聚焦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民众安宁。重拳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寻衅滋事罪17208人,聚众斗殴罪6887人。
同期,积极配合公安部开展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罪403人。
(四)积极跟进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工作,让其更好融入社会防止再犯罪。考虑到在2020年底结束的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因系从犯、胁从犯等被判处轻刑的服刑人员将陆续刑满释放,从2022年起,检察机关积极部署涉黑恶人员刑满释放的安置帮扶工作。